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21]318号)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二级学院(部)推荐、教授委员会评审、党委会审定,拟推荐曾恋之、何艳君为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。
特此公示,公示期从2021年12月8日至14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或组织人事处反映情况。
组织人事处
2021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