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级学生:
2016年下14级毕业生第五学期课程补考安排理论部分于第18周星期五(
1月
6日
)进行;实训等课程补考安排在当周进行(具体实训补考请详见附后的补考安排总表),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补考课程及补考对象
1. 补考课程:
2016年下期所有课程(任选课和部分直接重修的课程除外)。
2. 补考对象
2016年下期期末考试中,参加正常考试或实训,成绩不及格的14级学生;因事、因病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上学期期末考试,但已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。
3. 凡是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有成绩为O分、旷考、旷实训、舞弊、取消考试资格等违纪行为的同学,将不予以参加此次补考,而直接进行重修。申请重修时间请及时关注教务处通知。
二、请补考学生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(身份证),各监考老师开考前将查验证件。
教务处
2016.12.27
附件1:2014级毕业生班第五学期补考安排总表;
2014级毕业生班第五学期补考安排总表.xls
附件2:2014级毕业生第五学期实训补考名单;
2014级毕业生第五学期实训补考名单 .xls